协会概况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协会概况
入会须知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入会须知
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是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批准依法登记成立的跨部门、跨行业的全市性包装专业行业组织。协会是由全市包装行业的企、事业单位、社团法人和包装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。协会代表上海市包装行业整体履行服务、自律、代表、协调职能。
协会在行业中贯彻政府的政策、法令和意图,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,在会员和政府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,保护会员合法权益,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。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授权和委托,协会具有对全市包装行业行使行业管理的职能。
一、凡遵守协会章程,自愿履行会员义务,从事包装生产、经营、贸易、设计、科研、教学的上海地区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(外地企业须在沪设有办事处)和从事包装行业的个人(须有中级以上的职称,并有老会员推荐),均可提出入会申请,经协会批准后成为协会团体会员、个人会员。
二、会员的权利;
1、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表决权;
2、对协会工作有建议权、批评权、监督权;
3、参加协会举办的国内外有关活动;
4、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;
5、获得协会编辑出版的书刊和资料;
6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三、会员的义务:
1、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
2、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,反映意见和要求;
3、积极参加协会活动,为协会提供学术论著、作品及资料;
4、协助开展协会举办的学术研讨、技术交流。包装展览和各项科普活动;
5、按期缴纳会费。
四、会费标准:
1、副会长单位: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;
2、常务理事单位: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;
3、理事单位:每年缴费3000元;
4、会员单位:每年缴纳会员1500元。
(会长单位、个人会员会费按以上标准参考缴纳)
会员应积极履行各项义务,会员拖欠会费一年,经催促一年内仍不交纳会费和不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者,按自动退会处理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,并退回会员证。会员违反协会章程、损害协会利益、拒不履行义务时,协会可劝其退会。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者,其会藉自然取消。
五、入会手续:
凡欲入会者,团体会员须填写二份由协会提供的《上海包协团体会员登记表》(可复印),并附单位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个人会员须填写二份《上海包协会员入会申请书》(可复印)加盖单位印章,并附二张二寸报名照片,交上海包协办公室。
六、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或直接交纳。
收款单位: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(请务必写全称)
开户行:022511—工行卢支行海分处
帐 号:1001251109014433274
用 途:会费
入会手续办理完后,可领取会员证书。
联系人:马佳伟
地 址:南昌路47号3319室 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办公室
邮 码:200020
电 话:53826680 53828605
传 真:53821701
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 到下载专栏中下载。